据微信公众号“防雷情报站”9月14日消息:河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于2024年9月9日发布《气象行政执法案件通报》(﹝2024﹞002号)显示:当地一家社会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超资质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被罚款50000元人民币。
《通报》资料显示:南阳市气象局执法人员在 2024 年度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河南中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南召国宾府新建建筑物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嫌超资质检测,南阳市气象局于 2024年6月 25 日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先后向南阳东海岸置业有限公司(国宾府项目部)和河南中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同时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经现场勘验和审核项目图纸,查明南召国宾府 13#和 19#楼建筑物属性为“二类高层住宅”,防雷类别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河南中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资质”则为河南省气象局颁发的乙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其资质等级对应的检测范围只能检测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对该项目的检测属超资质检测,属违法行为。
2024年7月4日南阳市气象局向违法机构送达《气象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月6日该机构出具证明其收回并作废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8月6日执法人员向该机构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20日该机构缴纳罚款伍万元。据悉该机构属首次违法。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禁止无资质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对被检测建筑物防雷类别进行判定时,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进行判定,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防雷类别判定错误:从而导致发生违法行为。
另据“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截止目前,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共有由河南省气象局颁发“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84家,其中有60余家为社会第三方机构;另有分支机构74家,省外进入的达60余家,市场竞争激烈、监管任务较重。